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亞洲區Apr. 26-28)、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Nov-.)、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歐洲區Aug. 26-28)培訓隊選拔報名

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亞洲區Apr. 26-28)、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Nov-.)、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歐洲區Aug. 26-28)培訓隊選拔報名
 

有關本會出席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亞洲區Apr. 26-28)、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Nov-.)、世界盃沙灘合球賽(歐洲區Aug. 26-28)爭取2025世界運動會沙灘合球項目積分說明如下:

一、依據國民體育法:國家代表隊教練或選手之遴選有特殊需求者,得不公開遴選,由教練提出需求,經單項協會或中華殘總、中華聽體協、中華智體協之選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以邀請方式辦理;其邀請名單依第十二條規定確定。

二、培訓隊選拔(1~4擇一,5為必要條件):16名選手

1.曾參與本會舉辦之各項賽事之優秀合球運動選手。

2.公開徵選體能優異或具良好運動經驗之學生。

3.對沙灘合球有興趣且可長期從事培訓之選手。

4.體育績優生。

5.年滿17歲級以上,並自負交通安全責任,俾利辦理培訓保險事宜。

三、補助經費項目

1.機票費:依各項比賽辦法所規定之報名期程並檢據覈實報支。

2.膳雜費:不分餐時餐別,包含膳食、水果、飲料、點心及比賽所需雜項支出等,每人每日新台幣200元為上限,賽後以印領清冊核銷。

3.保險費:每人依實際比賽需求天數申報費用,採檢據覈實報支。

4.運動傷害防護用品。

5.帶隊人員差旅費:依「員工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辦理。

四、選手於培(集)訓或參賽期間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得由本會委員會審議,以決定懲處方式報請體育署核備,取消其代表隊選手資格:

1.未依選手培訓參賽實施計畫參加國家代表隊培(集)訓,及參賽者。

2.違規使用運動禁藥,損及團體形象或國家榮譽,經查證屬實者。

3.不聽從教練指導或有破壞國家代表隊團體和諧等情事者。

4.未有特殊理由,無故缺席訓練者。

5.培訓球員有義務參與本會舉辦之國內沙灘合球賽事中華培訓隊。

五、本要點經本會委員會通過,經體育署核定後發布實施;修正時亦同。

六、訓練時間:3/25-4/21(1st period)、TBD(2nd period)、TBD(3rd period)

七、報名網址/期限:https://forms.gle/Y1nQ7K7RzrvUJVDC7即日起至3/20日止。